解读颐高商业地产模式 -永乐国际官网



解读颐高商业地产模式

颐高集团首先是一个经营数码连锁卖场的公司,强有力的商业运营能力成为我们从事商业地产的核心竞争力。颐高8年专注于it数码连锁卖场的经营,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开设了26家大型it连锁数码卖场,并跻身中国数码连锁全国三强;去年连锁卖场的成交额达到220亿元。2007年中心城市的大卖场,将达到40家。县级中型卖场将达到50家,成为国内数码连锁的领头羊。

  8年专注的发展,我们逐渐形成了包括商圈选址、商业建筑与规划、招商、整合营销、精细化经营、团队、盈利模式等环节的系统竞争力,并逐渐向地产端延伸,形成了颐高商业地产模式。

  租赁模式,租赁物业、赚取经营收益

  2000年初,宁波世贸中心项目,开发商把卖场分割销售,卖了一半卖不动了,还有一半留在开发商手里,大楼交付后,商业始终做不起来。颐高整体租赁,5年多来,商场旺了,开发商赚了——把剩余的楼盘溢价卖了,投资人乐了——投资回报翻倍,经营商愁了——成本越来越高,颐高准备要走了——连续租都非常困难。

  分析:商业运营是商业地产项目的核心,商业运营的回报是开发商地产升值、投资人回报提高的源泉;但是商业运营是一个持续性行为,如果没有资本杠杆的耦合,往往在与产权人的博弈中处于劣势,并最终带来商业经营的不稳定。

  整体购买,抵押持有

  2001年,上海五角场复旦大学附近商业项目,整体购进,持有经营,整个商场持续走旺;物业走旺后将其整体抵押给东亚银行,我们顺利实现了资金平衡,并获得持续盈利。

  分析:依托于自身强有力的经营能力和对商圈发展的准确把握,在市场尚处于培育期和低迷期的物业低价购进,经营炒旺,高价抵押,在实现资本运营链的同时,公司整体资产获得增加。

  买进卖出,整体经营的模式

  2004年广州天河项目,整体购进,分割产权式销售,部分持有,统一经营,到现在商业走旺,租金持续走高。

  分析:商业经营商同时承担卖房、管房的双重角色,极易受到投资人的信任和市场的追捧;强制性返租合同约束和持有30%物业的大业主身份的资本杠杆,可以维持整体商业的稳定经营,让投资人理性投资并获得理性回报,商业地产的整体资本链顺利完成。

  非商业用房售出,商业用房持有的模式

  2005年我们杭州文三路项目,写字楼售出,商业用房持有抵押,经营it数码连锁。

  分析:根据项目业态组合及自身经营领域的能力,采取灵活的资产处置组合模式,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收益。

  合股持有,长期经营的模式

  2006年,福州项目开发,与开发商合股持有,利益共享。

  分析:开发商自身缺乏商业运营能力,但希望获取物业持有的商业收益,经营商与开发商通过资本形式共同持有。

  纯粹输出品牌与管理的模式

  2006年湖南怀化项目,管理输出,协助招商,及时撤出。

  分析:这种模式不属于资产合作,我们实际充当了商业运营服务的角色,协助开发商完成项目的销售,并获取服务费用。

  总结我们颐高的商业地产模式,实际上是商业运营商承当商业地产整体运营主导角色,与地产开发商合作,满足地产开发商资本迅速回笼的基础上,通过强有力的商业运营和灵活的资本运作方式,实现商业地产项目整体的健康发展。

  凭借商业运营能力与地产运作模式,颐高可以成为各地地产开发商、政府部门的最佳伙伴,共同推动商业地产的成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转载自2006年8月31日《浙商网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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